第九节 突出依法治市 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理念贯穿到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推进科学立法。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创新立法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使立法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提升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下沉执法重心,推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机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创新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推行司法责任制。全面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推动全民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第十节 突出市场导向 释放全面改革红利
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决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率先在重大改革上引领示范、在难点问题上探索攻坚,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继续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实现政府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机构改革,创新政府运行机制,完善适应大部门制科学运作的规则制度,率先建成行政审批少、依法行政好、行政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的服务型政府。
——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深入推进财政、金融、国资国企等领域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聚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技、土地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等重点改革实现新突破,加快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人口、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改革试验的先行探索作用,以局部试点和基层创新为先导,带动整体改革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