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城市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就是竞争力的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建立城市碳排放约束机制,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形成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全国生态环境最优的绿色低碳之城。
第一节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加快低碳经济发展
制定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法治环境。围绕碳排放达峰目标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定期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扩大碳排放权交易领域和范围,打造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鼓励和支持低碳技术创新,建立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加大低碳产业发展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新兴低碳产业发展。加强城市碳汇体系建设,增强碳汇能力。加快国际低碳清洁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低碳发展国际合作。加快国际低碳城建设,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探索建立土地出让与项目碳排放水平挂钩机制,扩大国际低碳城论坛影响力,创建国家低碳发展示范区。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快充电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现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化、公交车和物流车电动化,公交大巴电动化率达到100%。推进绿色清洁生产、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等,实现资源循环化、智能化回收处理。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探索个人碳账户积分试点,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筑工业化,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7000万平方米。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标准,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和推广,全面推动交通、工业、商贸及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促进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加强节能改造、节能服务体系和节能基础能力等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能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雨洪、再生水、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推广节水产品、器具及节水新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生活、建筑、工业和危险废弃物的利用和处置,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及再利用体系。坚持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按照国际先进标准新扩建垃圾焚烧等环保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光明、坪山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
专栏13 绿色低碳循环重大工程
绿色发展示范:加快推进绿色港口、绿色机场、绿色公交、绿色货运、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城市低排放控制区等应用示范。开展超低能耗、零能耗和正能效建筑试点;开展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研究。
循环发展试点: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加快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建设,开展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及回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试点。
国际低碳城建设:加快国际低碳城启动区分布式能源站、碳汇森林公园、中美低碳建筑与社区创新实验中心、丁山河综合整治、智能化固废垃圾回收示范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