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全文刊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纲要,2020年,深圳GDP总量将达到2.6万亿元,比2015年1.75万亿元多出近1万亿元。
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是深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我们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努力建成更具改革开放引领作用的经济特区,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和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
在此基础上,纲要创新性地提出了十大战略路径和十个城市建设任务,即深圳要依托“创新驱动、质量引领、互联融合、协调均衡、绿色低碳、开放共赢、共建共享、文化强市、依法治市、市场导向”十大战略路径,建设国际领先的创新型城市,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信息经济为先导的智慧城市,协调均衡的现代化城市,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城市,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市,一流法治城市,全面深化改革先锋城市。(记者 李舒瑜)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2月3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伟元
主席团: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纲要和6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调研,组织召开10场征求意见座谈会,视察规划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和专家的意见,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调研意见》转发市政府。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和前期调研成果,计划预算委员会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
本市生产总值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1.5万亿元的目标,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特区一体化建设加快,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成功举办大运会、前海蛇口自贸区挂牌等,城市地位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和全方位开放取得重大进展。尽管“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市承载能力严重受限,公共安全和城市治理成为制约发展的短板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规划纲要(草案)》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制定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体现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意见。《规划纲要(草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总体上看是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为更好地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计划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力。坚持创新驱动、质量引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加大对创新的扶持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加快发展未来产业,推进现代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低碳经济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深化改革开放,争创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深化政府服务方式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口调控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体系。
(三)加快社会建设,提高民生福利水平。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坚持共建共享,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严守城市安全发展底线。推动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养老等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打造“平安深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创建国际化城市。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标准和水平,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东中西三轴辐射带动,促进南北两带优化提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释放更多土地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加大原特区外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原特区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着力培育区域增长极。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强化生态红线管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绿色提升行动,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全面加强法治化建设,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成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一流法治城市。
(五)加强规划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规划顺利实施。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为统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保持协调统一,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对规划中提出的任务、政策等要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新区)的工作中。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自觉接受市民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应当进行评估,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中期评估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