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只有公务员三分之一 深圳部分雇员再递诉求书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6-06-28 08:2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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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身份不能直接过渡为职员、公务员”

关于雇员转为公务员或职员,深圳市人社局称,聘任制公务员同委任制公务员一样均属公务员范畴,须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管理。职员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实行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聘任制公务员、职员在编制管理、招考方式、日常管理等方面与雇员都存在根本性区别。聘任制公务员、职员均实行编制管理,而雇员实行员额管理。雇员招聘制度与公务员、职员招聘制度有明显差别,招聘条件相对宽松、招聘程序相对简化、考试内容和难度存在差异、竞争性相对较低。无论设计雇员直接过渡为公务员、职员的“绿色通道”,还是组织针对雇员群体的“定向招考”,均不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职员和雇员实行的是不同的管理制度,身份不能直接过渡,但雇员可以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公务员和职员队伍,公务员、职员招聘始终面向包括雇员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敞开,我市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雇员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成为公务员或职员。”人社局表示,“工作中我们也掌握到,部分雇员的实际工作与雇员的职责定位不符等现实情况。对此,我们会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引导其回归雇员制度设计本意,按照雇员的职责定岗用人;雇员也可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适时调整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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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雇员可继续使用现有管理制度”

人社局介绍,2015年,深圳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严格实行以事定费,预算控制,各区、各单位可在经费总额内自主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的岗位体系和薪酬制度。同时,也明确保障现在岗雇员的权益,即可继续适用现有雇员管理制度。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确定后,雇员可自行选择继续按原制度管理或者过渡至新岗位体系。人社局称,目前个别区已经探索实施新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但对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的雇员,均会尊重其个人意愿,不会强制转换适用制度。

编辑:邱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