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全市雇员约五千人,分布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各个领域。图为在行政办事大厅里工作的员工。 南方日报供图
不满“同工不同酬”部分雇员再递诉求书
要求明确雇员编制、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 市人社局表示会明确保障现在岗雇员的权益
●不满“同工不同酬”,部分雇员要求明确编制
●市人社局表示会明确保障现在岗雇员的权益
数量 累积5千多名雇员
工作 其中大量雇员从事的实际工作与公务员并无差别
收入 薪酬待遇只有公务员的三分之一
深圳引进雇员制度,本意是为了触动僵化的人事体制,产生鲇鱼效应。但是雇员制度实施十几年来,不仅未起到预期成效,还带来了雇员身份定位尴尬、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等诸多新的问题。
目前,深圳全市已累计有5000多名雇员,其中大量雇员从事的实际工作与公务员并无差别,薪酬待遇却只有公务员的三分之一,积怨长期存在。2015年深圳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个别区还在近期发布新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再度引发雇员群体对身份的担忧。
上周六,多名雇员代表来到深圳市信访局大厅递交诉求书,要求明确雇员编制,使雇员逐步过渡为职员,同时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
现状
不少人工作内容与公务员一样
目前,深圳全市雇员约五千人,分布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各个领域,承担着大量的工作。深圳某局事业单位雇员冯先生介绍,除少量技术类雇员和工勤类雇员,绝大部分为辅助管理类雇员,这些辅助管理类雇员并非只是做一些辅助工作,而是承担着与公务员、职员一样的工作,有的甚至承担公文写作、网络维护这类一般公务员、职员做不了的工作。
比如,龙岗区某街道执法队有雇员24名,其中8人担任执法组长,2人从事公文、宣传等文字工作。冯先生指出,很明显,雇员不是辅助公务员、职员工作,而是独当一面、甚至带领其他人员工作。冯先生本人也是作为宣传类优秀人才被单位招过来的,名义上是辅助管理类雇员,实际上负责了信访投诉、公文协作、宣传报道、社工队伍管理等诸多繁重任务。
由于深圳市公务员编制与户籍人口挂钩,雇员在机关单位往往能顶半边天。以冯先生所在的单位为例,35名工作人员中,公务员仅有9人,雇员有15人,另外还有11名社工。某局雇员小文也告诉南都记者,她所在的办公室11个人中,分为4名公务员、5名职员和4名雇员。小文顶着的身份是工勤类雇员,实际上做的却是财务方面的工作。小文称,当时招考的时候,单位里有什么编制的雇员,进来之后就顶着什么编制,跟实际工作并没有必然关联。
薪酬待遇仅为公务员1/3
近日,深圳市坪山新区针对《深圳市坪山新区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用人单位新聘用的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去年8月份,盐田区已印发《盐田区编外用人暂行规定》,将全区雇员及临聘员额整体转为编外用人规模,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核定。这些信息,让雇员群体对身份问题深感忧虑。
冯先生翻出2005年的一篇报道指出,时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局局长王敏曾对社会表态“深圳将在除工勤类雇员外的所有机关雇员领域研究推行聘任制公务员”。他表示,正是基于这一发展方向,不少人才愿意领取微薄的薪水考取雇员,目的就是为了博取几年后有机会进入编制内。冯先生认为,雇员如果整体转为编外人员甚至最后变成劳务派遣,那么政府就是失信于民。
诉求书称,目前深圳雇员的身份十分尴尬,当需要雇员发挥作用时,政府说雇员是编制内人员;当雇员需要享受福利待遇时,政府说雇员是编制外人员。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占编不在编。不管哪种说法,都是不合理的、站不住脚的。
“雇员制度缺乏激励机制,薪酬设置不合理。雇员薪酬采取年度包干,这就导致刚入职的雇员与工作多年的一个样,高学历的雇员与低学历的一个样,与公务员、职员的差距更是越来越大。”诉求书指出,目前辅助管理类雇员的工资每月543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实际到手只有4300元,没有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工龄工资、学历补助、技术职称补助、加班费等等。
“众所周知,雇员的招录和公务员、职员一样,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但雇员的待遇只有公务员、职员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一个工作十年的雇员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只有4300元,而一个工作十年的公务员每月实际 到 手 的 工 资 至 少 也有12000元。”冯先生认为,做同样的工作,工资待遇只相当于公务员、职员的三分之一,连未经政府正式考录的辅警、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也比雇员高,这太不合情理。
诉求
使雇员逐步过渡为职员
诉求书称,全市数千名雇员一直期盼市人社局改革雇员制度,合理解决雇员的诉求,但现在改革却是取消雇员制度,“去编制化”管理,有些单位甚至已经将雇员作为临聘人员强迫转为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继续使用。
因此,雇员群体提出诉求,正式明确编制,使雇员逐步过渡为职员。诉求书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中对雇员的定义是:雇员是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和员额内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人员。“根据这个文件和雇员的工作现状,雇员应该在核定编制内;雇员群体中,大多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很多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之前没能进入公务员、职员队伍,但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丝毫不逊于公务员、职员。”
薪酬不低于深圳平均工资
同时,雇员还要求“同工同酬”。诉求书指出,雇员干着与公务员、职员相同的工作,而薪酬只及公务员、职员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这明显与法律相悖。“目前,代课教师、辅警、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改革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他们的待遇明显高于雇员;编外职工是通过各种关系、未经正式考试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他们的待遇也明显高于雇员;就连刚毕业进入深圳的大学生也享受住房补贴。”诉求书称,雇员辛苦工作这么多年,学历不比他们低,能力不比他们差,贡献不比他们小,而待遇比他们差,这没有任何道理。“我们要求为雇员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享受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学历补贴、工龄工资等应有待遇,使雇员的薪酬不低于代课教师、编外职工、社区干部,不低于深圳的深圳平均工资水平(8141元/月),使雇员有一个基本生活保障”。
名词解释
雇员制
雇员进入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始于2004年,当年8月1日,《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雇员”是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和员额内,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人员”。至此,深圳形成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雇员“三轨并立”的局面。
当初,深圳推行雇员制是希望避免人员的固化与沉淀,提高政府动态应对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能力,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机制;同时提高行政效率,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雇员制的推行被视为深圳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
部门回应
A
“雇员收入高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对于雇员群体反映的诉求,南都记者日前向深圳市人社局发函采访,深圳市人社局在复函中指出,2004年以来,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委等部门,多次调整雇员工资总额核定标准,自2007年以来,已进行了4次调整。此外,雇员享受过节费、考核奖等福利,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目前,雇员平均收入水平已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普通雇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或完成单位内部辅助性工作而雇用的人员,其岗位分类与职责定位与公务员、职员有明确的区别。其工资标准、招聘办法等均基于雇员的基本定位而设定。
B
“雇员身份不能直接过渡为职员、公务员”
关于雇员转为公务员或职员,深圳市人社局称,聘任制公务员同委任制公务员一样均属公务员范畴,须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管理。职员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实行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聘任制公务员、职员在编制管理、招考方式、日常管理等方面与雇员都存在根本性区别。聘任制公务员、职员均实行编制管理,而雇员实行员额管理。雇员招聘制度与公务员、职员招聘制度有明显差别,招聘条件相对宽松、招聘程序相对简化、考试内容和难度存在差异、竞争性相对较低。无论设计雇员直接过渡为公务员、职员的“绿色通道”,还是组织针对雇员群体的“定向招考”,均不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职员和雇员实行的是不同的管理制度,身份不能直接过渡,但雇员可以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公务员和职员队伍,公务员、职员招聘始终面向包括雇员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敞开,我市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雇员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成为公务员或职员。”人社局表示,“工作中我们也掌握到,部分雇员的实际工作与雇员的职责定位不符等现实情况。对此,我们会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引导其回归雇员制度设计本意,按照雇员的职责定岗用人;雇员也可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适时调整岗位职责”。
C
“在岗雇员可继续使用现有管理制度”
人社局介绍,2015年,深圳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严格实行以事定费,预算控制,各区、各单位可在经费总额内自主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的岗位体系和薪酬制度。同时,也明确保障现在岗雇员的权益,即可继续适用现有雇员管理制度。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确定后,雇员可自行选择继续按原制度管理或者过渡至新岗位体系。人社局称,目前个别区已经探索实施新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但对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的雇员,均会尊重其个人意愿,不会强制转换适用制度。
记者观察
“编制决定待遇”真的合理吗?
深圳雇员制度改革再起波澜,周六多名雇员代表向深圳市信访局递交诉求书,要求明确身份编制,设置合理薪酬。雇员制度的设计初衷本是为了触动僵化的人事体制,但在实行十多年后,其自身却也演变成了体制沉疴的一部分。目前,深圳积累下来的五千多名雇员,对于身份问题的敏感,对于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的积怨,都让这一制度改革成为又一个烫手山芋。
由于深圳公务员按照户籍人口配置,人手严重不足,雇员制度的设立为解决这一问题找到了突破口。事实也证明了,大量雇员分布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的确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任务。但是这一制度设计并没有真正解决雇员的身份问题,这为此后矛盾的发酵埋下了种子。
雇员进入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之后,很多做着与公务员、职员一样的工作,有些甚至更为出色,是单位里的骨干力量。仅仅由于没有编制,雇员的工资收入便只有公务员的三分之一,久而久之,他们的内心自然会产生这个疑问:凭什么?
其实,官方最开始的思路是意识到这个矛盾所在的。雇员制度设立之初,时任深圳人事局局长陈安仁曾表示,推行雇员制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机制。2005年,时任深圳市人事局局长王敏也曾表态“深圳将在雇员领域研究推行聘任制公务员”。
有雇员表示,正是这些方向性改革让他们愿意接受微薄的薪水,寄望于熬一段时间之后能够真正进入体制内。可惜,他们最后等来的并不是一个“能进能出”的机制,聘任制公务员的大门也向他们徐徐关闭。相关信息显示,官方有意取消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别,雇员这一制度很可能成为历史产物。
那么,他们到底算什么?这种身份之问并没有得到一个真正明晰的解答。人社局的回应已经再明确不过,他们不可能直接转化为公务员与职员,因为聘任制公务员、职员均实行编制管理,而雇员实行员额管理,身份不能直接过渡。如果雇员要转化为公务员、职员,路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参加公开招考。
这个事情的吊诡之处在于,他们必须重新经过公务员与职务的招考程序,才能获得编制身份,重新回到那些公务员与职员同事的面前,最后所做的很可能是与原来一样的工作。而且,公开招考的名额与条件,也根本无法满足现有存量雇员的需求。
对于雇员担心身份被取消的问题,人社局称,深圳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确定后,雇员可继续适用现有雇员管理制度管理或者过渡至新岗位体系。显然,这并不是雇员们真正想要的答案。因为无论是哪一个选择,都会让雇员继续面临两边都不靠的尴尬出境。(记者 郭锐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