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医生冬泳殒命续:涉事港籍船只负主要责任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5-03-19 07:1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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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律师:希望按照法律规定尽快进行尸检

律师罗建斌昨晚作了一份s声明。他提到,事发后,船主和船员一直在全力配合和支持警方与海事局的工作,当事人和律师两次去到海事局等部门反映相关法律意见,行使辩护人的合法权利。当事人和律师两次提出来要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并且于昨天提交了书面意见。

罗建斌在声明中特别提及,“必须强调尸体解剖检验的重要性,在查案侦破当中,尸体的解剖检验对于查明事实是非常关键的内容。”他认为事发至今已经15天了,还未进行检验,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如果没有尽快进行尸体解剖检验的话,那么死因、死亡方式,以及推断致伤物、还有死亡时间等问题,都将难以查明。特别是死者身上的伤究竟生前伤还是死后伤,更加难以查明。”罗建斌说,他就这个问题咨询过相关的法律专家,包括他们原有的一些案件经验。“关于生前伤和死后伤,通过这个病理切片,检测红细胞是完全可以判断的。”据他所说,尸检如果过了若干天再进行,红细胞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发生变化后就无法判断出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因此尸检的久拖,将导致事实真相无从查清,不利于本案的侦查。”

罗建斌还从法律角度阐述他们关于尸检的立场,“从法律的规定来讲,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而医院的代表到场,包括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共同的尸体解剖检验,显然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最后他提到,“由于尸检事关重大,我们希望公安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尽快进行尸体解剖检验,还原事实真相。”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