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关键在于确定
生前伤死后伤
昨日,晶报率先披露了海事公安决定委托第三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法医鉴定,尸检初定在20日进行的消息。目前,梁振涛之死的谜团,焦点就是其真正死亡原因。涉事船长李志健曾向媒体声称,当时救上来的已经是尸体,但家属认为,梁振涛系被螺旋桨打伤致死,而尸检将有助于揭开该谜团。
昨日,专业人士向晶报记者披露,法医病理鉴定即俗称的尸检,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确定死亡原因;二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杀、自杀还是意外死亡;三是推断死亡时间;四是认定致死伤物体;五是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即推断死者损伤是生前造成的还是死后形成的,以及生前损伤后经过的时间。
据了解,鉴定生前伤和死后伤的意义,在于判断死者真正的致死原因,对刑侦工作有极大的帮助。可以说,对生前伤死后伤的鉴别是法医学的一个极为重要领域,对于判断死者的真正死因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尸检应通知
死者家属到场
那么,在深圳海事、公安部门的尸检工作环节中,死者家属是否有权利在场?而梁振涛家属要求梁振涛所在医院同事代表与自己一同在场,并要求引入上级权威鉴定部门开展尸检工作,是否合理?公安等进行尸检工作的部门,是否应满足梁振涛家属的要求,倘若拒绝,是否有法律法规上的依据?
昨日,晶报记者就此独家采访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鹏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建国,向其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