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一户、不漏一人 坪山区每年投入2000余万精准施救困难居民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1-0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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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力度显著加大更多居民受益

坪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测算,《办法》将覆盖全区88.07%的困难家庭(243户),较之前提升34.57%。对坪山区户籍困难居民,特别是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线以上、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的居民,好处是立竿见影的,如在坪山街道有一户籍困难家庭,户主陈某52岁,丈夫听力残疾,女儿20岁还在读书。一家三口无房无车,陈某因要照顾丈夫及孩子无法工作,家庭开支主要靠分红和养老金维持。该家庭目前月人均收入约为1783元,刚刚超过低保边缘户(1605元)的认定标准,能享受的社会救助非常有限。《办法》出台后,救助范围扩大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以下,现按照这个标准,该家庭符合户籍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可享受一类分类施保、2份养育扶助金、住房补贴等,对比《办法》出台前,该家庭每月可多领取2372元社会救助金。除此之外,该家庭女儿的学费还可以给予30%的补助,对夫妻两人的社保缴费给予全额补助。

严格审核确保实现政策良好初衷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虽然进一步加大了对户籍困难居民的救助力度,但同时也设计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如停保程序参照低保,对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的将停止救助;对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等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不予救助。坚决贯彻保基本、兜底线、政府救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提倡通过遵纪守法、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避免部分群众产生“等靠要”思想,更要避免“养懒汉”现象,以致背离了政策制定的良好初衷。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