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产业务员再涉价格欺诈投诉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3-11 08:0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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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 二手房交易时,中介确有空间“吃差价”

在上述案例中,买方和中介都各执一词,买方认为中介设陷阱骗钱,而中介则表示是按正常手续办事,不存在骗钱一说。那么,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中介是否有空间“吃差价”呢?

有10年二手房交易经验的家家顺营销副总监王志虎告诉记者,买二手房的方式有三种,第一,买方和卖方各付各的费用,这是最简单,最清楚的方式;第二,业主实收,即业主实收房价,其余费用都由买方来付,这是目前在深圳用得最多的一种方式;第三,全包价的方式。以上三种方式,中介都必须提供收费票据,而且数额要匹配。

王志虎表示,如果是国家征收的税费,都会有计算公式,有正规的发票,这里“被吃差价”的可能性较小。如果想“蒙”客户的话,有两个环节,第一就是,交赎楼费和罚息,如业主有银行抵押欠款需要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赎楼,正常费用为欠款额的1%~1.2%,有的中介就会要求1.8%或者3%。各个银行对罚息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有些不良中介就会多收罚息。第二就是,中介会谎称贷款资质不好,或者说房子评估不到,然后加收费用。如,谎称银行贷款批不下来,要多加钱,找关系才能解决。

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依丰也指出,房产中介是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有可能会以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也有可能在业主和买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中间差价,但这些行为实际上是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也是违背职业道德的。

记者从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下文简称“房经协”)处了解到,2015年一年,该协会通过电话、邮件、现场投诉等渠道共受理249宗投诉,对比全市二手房总交易量,投诉发生率为1.7%,其中查实确有违规行为的,占投诉总量的7%,其余多为因合同条款履行导致的民事纠纷。在249宗投诉中,有12宗涉及收费纠纷,约占总投诉量的5%,基本均为因口头承诺导致双方误解产生纠纷。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