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产业务员再涉价格欺诈投诉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3-11 08:05
坪山新闻网
分享:

 

中原地产业务员再涉价格欺诈投诉

涉事公司:一切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

本报3月7日刊发报道《中原地产业务员被指吃差价》,引起较大反响,也引起有类似遭遇消费者的共鸣。近日,家住宝安区的邓女士向记者讲述其在购买二手房时,提供居间服务的中原地产业务员存在诱导和价格欺诈行为。

2015年12月27日,邓女士和卖家在中原地产宝安区天悦龙庭店多名业务员的主导下,签署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以598万元的合同价格购买卖方位于宝安区新中心片区一小区的二手房。随后,邓女士通过一些“内部消息”了解到,她和卖家签合同前,卖家和中介先以590万元的价格签了一份单边合同。邓女士称,交易中业务员反复向其灌输“价格压不下来,最低只能598万元”,并反复强调只收邓女士一方佣金,598万元就是业主实收的房款等。

对此,记者向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原地产”)核实求证,同时咨询了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二手房律师团律师张茂荣。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