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张茂珍向记者展示她与丈夫的结婚证。
兄长去世弟弟拿出合作协议
2011年6月23日,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一所民办学校董事长黄荣忠心脏病突发去世,因事发突然,黄荣忠没有留下遗嘱。处理完黄荣忠的后事,黄家人开始坐下来谈遗产的处理以及黄荣忠遗孀张茂珍及子女的生活问题。
黄荣忠的两个弟弟黄荣红、黄荣雄以及一名亲戚刘杭拿出两份文件,分别是《合作兴办学校协议书》和《合作兴办学校协议书补充协议》,表示两人与一个亲戚在学校有股份,是合作方,于是,他们与张茂珍签订了一份《关于划分“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股权权益份额和确定管理事项原则的协议书》,商定以后张茂珍作为学校的校董,每月可领1.3万元工资做生活费,学校全面交由黄荣红等人接管。
《合作兴办学校协议书》和《合作兴办学校协议书补充协议》内容显示,这所学校是由黄荣忠、黄荣红、黄荣雄以及刘杭共同兴办的,其中,黄荣忠占有学校40%的股份权益,其余三人各占20%。而在黄荣忠去世后签订的《关于划分“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股权权益份额和确定管理事项原则的协议书》则是根据这两份协议进行重新划分,协议表示:“为了平衡家族其他成员的利益,黄荣红、黄荣雄自愿从其占有的20%股份权益中各自抽出5%,分别赠与其他两个兄弟。原黄荣忠所占有的40%股份权益,则细化分配到其全部继承人,包括黄荣忠的母亲、张茂珍,以及5名子女名下。”
2011年8月份签署该协议后,张茂珍确实每月拿到了1.3万元工资做生活费,但从当年11月份之后,就再也没有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