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按时还款居然也有滞纳金 暗藏陷阱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2-03-16 07:29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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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特/漫画

 

很多深圳市民都拥有多张信用卡。晶报记者 蓝军/图

深圳新闻网讯 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都市人钱包里一件不可或缺的随身物。在地铁以及各类商场超市都可以看到各类信用卡办理点的身影,工作人员会极为殷勤地推荐该行信用卡是如何方便与实惠,办卡还有礼品相送。然而,不少消费者在办卡后不仅没有获得相应的实惠,反而引来了一身的麻烦。

案例1

按时还款

居然也有滞纳金

“按照银行的说法,信用卡持卡人每月最低还款额为当月消费额的10%,若连最低还款额也没有还,银行则收取最低还款额的5%作为滞纳金。但该银行信用卡却没有遵循这一规定执行。”去年何先生因欠某银行信用卡1万元,就遭受了一系列麻烦。

“我消费了1万元钱,最低还款额应该是1000元,如果在规定时间内1000元也没还完,银行则收取50元的滞纳金。但银行给我设定的最低还款额却是7000元,这样一来,我没有按时还款的滞纳金也随之上涨,算下来,每个月的滞纳金就高达350元。”何先生对记者说,这70%的最低还款额是怎么规定的,滞纳金是怎么收取的,他要求银行给予解释。而当银行列出消费清单时他发现,在其正常持卡消费并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居然也有滞纳金在账单中出现。

编辑:张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