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批发城开业前,富尔达曾发函义乌公司,认为义乌公司存在收取巨额招商款,擅自在批发城门面加建等问题,要求增加注册资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
2008年5月,富尔达又发函称二期租赁合同即日终止,义乌公司应在收到公函后三天内交付二期物业。
义乌公司当年拒绝终止二期租赁合同。双方嫌隙渐生,二、三期规划,已难付诸实施。
对双方矛盾肇因,坊间流传着另一版本。知情人士透露,富尔达租给义乌公司的一期物业,有约两成没房产证,当中一栋“农民房”后来出现权属纠纷。
“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栋楼的问题引发了双方更大范围的争议。”该知情人士说。
商战和“诉斗”
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新开业的批发城发展势头喜人,与此同时,围绕批发城的“商战”也悄然开启。
义乌公司由深圳市龙岗区伟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发公司)和义乌市商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都公司)合作设立,伟发公司股权占比60%,商都公司40%,但双方约定经营利润对半分。
不过,2008年7月,富尔达某负责人突然以商都公司控制人身份出现。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08年7月18日,商都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幕后持股自然人,或者是富尔达高管,或者是富尔达母公司——万利加集团其他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