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2015年3月11日
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深府函〔2015〕31号),将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作为防控疫情的重要措施,对全市家禽集体屠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5年4月1日起原经济特区内四个区,即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2015年7月1日起宝安区新安和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岗和龙城街道、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整个坪山新区、整个龙华新区、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列入活禽经营限制区,全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占到行政区划的76%。
●2016年1月8日
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活禽经营限制区扩大到全市,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方案和程序,组织未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的辖区政府加快组织推进。此次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的区(新区)和街道包括:
宝安区:福永、石岩、沙井、松岗
龙岗区: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 坪地
光明新区:公明
大鹏新区:南澳、大鹏
统筹:陈晓航 康岩慧
采写:晶报记者 戴霖硕
摄影:晶报记者 刘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