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活禽档口全部改造升级完毕 作别“活禽交易时代”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6-28 07:14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执法:

私卖活禽者罚3000元

在此期间,市食安办多次通过明察暗访形式,组织检查验收。晶报记者在跟随暗访中发现,各市场内情况良好,并未发现活禽交易,但在福田、宝安、光明等地市场外,也存在个别私卖活禽现场。

走访中,有档主担心,他们不卖活禽了,但在附近城中村内每天有很多小贩早早推车卖活禽,很多市民就会转去该处买活禽,这样守法的正规店反而吃亏。

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饲养、经营家禽的行为。

“这些跟街边乱摆卖现象一样,执法存在较大难度,但我们也会持续打击。”深圳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督察三大队大队长潘锦添说道,在他看来,现在的执法手段主要通过罚款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现活禽经营者,将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

市食安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副处长景强表示,鼓励群众、媒体举报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市民如果在市场里面发现有非法交易和屠宰家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举报。在市场外面,由城管局进行执法,市民可以拨打12319。

编辑:邱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