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2.6亿天价罚款一案二审:腾讯称快播不配为竞争对手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6-22 08:2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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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情人士称快播现在根本就不可能承担得起这笔2.6亿元的罚款。(资料图)

争议焦点

市场监管局是否享有 著作权的行政处罚职权

快播公司认为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深圳市版权局挂牌之后,再做出版权处罚是不合理的,并且在受理送达、证据调取、听证通知等方面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快播公司认为,该案应该由版权局执法,已经丧失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以自己的名义接受第三人投诉,并进行立案、调查、形成处罚意见,应当属于无效行政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辩称,该局有对知识产权进行监管和保护的职责。“市场监管局具有知识产权监管保护职责,并根据相关执法公告,拥有知识产权执法主体资格。加挂牌子后,知识产权局并没有得到执法资格。直到2014年6月,都没有新的执法主体出现。因此本案的执法主体就应该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快播的内容是否构成侵权

快播公司认为快播播放器只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只是搜索服务,没有直接侵权,属于中立性质。如果小网站侵害了第三人的信息网络盘播放权,那么侵害人是小网站。至于个别员工的邮件证据也非公司决定,不能证明公司行为,因此侵权小网站、侵权视频和快播无关。在本案中,只有腾讯公司一个投诉人,快播公司认为该案没有侵害公共利益,应该是民事侵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驳称,快播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侵权作品的行为,实质上是降低经营成本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管理秩序,从而损害了公共利益。国家版权局也曾对快播公司签发过责令整改通知书,表明快播严重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此外,快播因侵权被诉的案件数量很多且已被法院判定侵权,这是不争的事实。

腾讯代理人表示,快播是侵犯公共利益,不仅仅是腾讯一家,其侵权对象是全行业的正版版权内容,快播从未花过一分钱购买正版版权。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