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2.6亿天价罚款一案二审:腾讯称快播不配为竞争对手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6-22 08:25
坪山新闻网
分享:

资料图

 

案情回顾

快播面对天价罚款 起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快播公司成立于2007年,2011年营收已过亿元。2014年3月18日,腾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快播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即2.6亿元罚款。快播公司不服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的回复是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之后,快播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1月6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

快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事项无行政处罚职权、行政程序违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不足、行政处罚的数额不当等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