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人才安居保障 六大方面措施 保障人才安居
《若干措施》在人才安居保障上也有较大突破,提出六个方面的创新措施或强化措施。
《若干措施》第48~52条显示,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的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深圳市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
同时,加大中初级人才住房政策支持,规定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在深圳市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此前,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深圳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6万套(含棚户区改造)、竣工5万套,供应4万套,全市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中的70%以上面向人才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