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网购平台有审查监管的责任
记者拨打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热线12365。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时可向商家索取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如果商家无法提供,则商品可能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口,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12365热线工作人员称,进口食品应该贴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风险。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认为,根据我国对进口食品的监管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潘翔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所受损失3倍的赔偿金。
潘翔说,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作为平台的开办者和管理运营者,对于利用其平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负有一定的审查、监管责任。(深圳晚报记者 周松 实习生 李其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