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 计生证还是开不了 究竟错在谁?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5-12-04 07:47
坪山新闻网
分享:

前情回顾

宝安区松岗街道的户籍居民李女士,为给小儿子办理入读小学的手续,于2012年在她丈夫的户籍地湖北武汉江夏区,给小儿子上了户口,向江夏区卫计委缴纳了超生罚款3万余元,并在今年缴纳完毕。随后李女士想使小儿子转入深圳公立学校读书并迁户至深,便带着相关资料前往松岗街道办办理计生证明。而街道办计生科提出,按深圳市相关规定,李女士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资料,也就是意味着得再补交3万余元才能办理。该部门提议她可按深圳征收标准向江夏区卫计委继续补缴罚款。江夏区卫计委则以“超生罚款已征收完毕,无法再征”的理由予以拒绝。为了此事,李女士屡屡奔波于宝安区与江夏区间,两地计生部门也多次进行沟通而无果。李女士很是苦恼,“一边要求交,一边拒绝收,我该怎么办理?”

(详见晶报2015年7月21日A09版《交个超生罚款好难!深圳要求补,湖北拒绝收,让我咋办?》)

晶报记者 商笑野 王子键 实习生 林志丽/文、图

 

编辑: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