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市食安局发布了深圳市第三批“食品安全黑名单”。
相关案情
一
深圳市龙岗区楚浩记牛肉店销售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硼砂的河粉案
2013年3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范楚浩经营的深圳市龙岗区楚浩记牛肉店的非即食河粉进行了监督抽查,检验结果认定抽检的样品硼砂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的要求,为不合格食品。我局执法人员于2013年4月24日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编号131010657)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经营的食品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的追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13年5月20日 将该案移交至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处理。
判处结果
刑事处罚((2013)深龙法刑初字第1757号):范楚浩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