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套200平方米房挤进20租客 安全问题得看人品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3-08-01 07:31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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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是客观需求,深圳规定禁止“房中房”群租

专家呼吁应建设更多公租房

根据2008年11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四次修订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住宅出租屋应当以经批准的施工图确定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居住人数超过30人的应指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信息的登记申报工作等。

一套房子里住三四十个人,我第一个疑问是安全问题怎么保障,相关法规之所以限制“群租”,也主要是出于这个考虑,但居住在其中的人好像并不那么在意,不是他们不惜命,而是凡事有个轻重缓急,对他们而言首要考虑的是怎么省钱。现在买房、租房都那么贵,群租的或者租住农民房、小产权房等同样被指安全隐患大的,都是受制于经济条件。

这是现实的市场需求,一味禁止是不行的,该考虑的是怎样想办法尽可能提供又便宜又安全的地方?比如设计能给年轻人群租而且在消防、防盗等方面特别处理了的房子,或者以更开放和公平的方式提供更多的公租房。

古时候是空间的物理化,有一块空地没房住的人就可以进去盖房住,但现在城市是空间的行政化,有太多的规定哪里可以去住,哪里不可以去住。城市里一定要有低成本生活区,这是整个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部分,但开发商并不关心这部分市场,需要政府提供解决,想办法让城市释放更大、更低成本的空间保障生存。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