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 5名当事人领罚单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20-04-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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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吕晓春 通讯员 于雪)近日,坪山区人民法院对坪山首例团伙虚假诉讼涉案当事人作出惩处,对周美某等5人分别处以5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款。当事人对罚款决定无异议,目前均已主动缴纳罚款。

2019年11月,区人民法院陆续收到周美某、周丽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深圳某电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总执行标的额近百万元。同期,法院还另案受理了郑某诉该公司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经该院执行法官缜密调查、取证,厘清两个案件的关系,查清了周美某等人虚构劳动纠纷、企图分配冻结款的虚假诉讼事实。

原来,周美某系深圳某电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经济合同纠纷被郑某起诉。公司已停止经营,名下100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申请保全冻结。若郑某胜诉,该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工资债权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郑某的合法债权将无法得到有效清偿。周美某妄图稀释合法债权,先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母熊某梅,随后虚构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纠纷,骗取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调解书,同时还组织策划周丽某等人以同样方式骗取仲裁调解书。依据仲裁调解书,该公司应当支付周美某等人工资、经济赔偿金近百万元。

在铁证面前,周美某等人对虚假诉讼事实供认不讳,对该院依法作出的惩处决定无异议。日前,经执行法官协调,周美某代表公司与郑某达成调解协议,并按调解协议履行了给付义务,郑某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虚假诉讼扰乱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冲击了社会诚信体系。但由于虚假诉讼一般发生在关联公司、亲友之间,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使民事诉讼程序中打击虚假诉讼面临一定的难度。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虚假诉讼行为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辖区司法公平公正和社会诚信环境。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