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刘跃红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已于近日终审,刘跃红被认定犯贪污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40万元。法院认定其贪污22 .8万元人民币、21万元港币,受贿99 .8万元人民币、61万元港币。
深圳消防局原副局长刘跃红
省纪委介入
消防局正副局长落马
刘跃红案发前在深圳市消防监管系统工作将近20年,从建审科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做起,再到建审处处长,于2006年晋升为该局副局长。直至案发,她一直分管建审处。2013年9月,该局原局长谢卓浩调走,刘跃红成为局长之位最为有力的竞争者,更是一度被内部公示为局长候选人。
普遍传言,因为局长的位置之争,引发了内部的相互举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2月接举报后,将该局行政科长谢永春以及一名财务人员带走调查,查实到消防局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而该名科长以及财务人员涉嫌贪污小金库资金。
随着调查的展开,手握建筑物消防审验实权的建审处正副处长涉嫌受贿接连落马,该处有多达5人被查。当时即传言分管该处的副局长刘跃红或受牵连。及至当年10月,广东省纪委介入之后,该局已调走的局长谢卓浩被宣布接受调查,进入11月,刘跃红也被省纪委谈话,随后被市纪委带走调查。
该局原行政科长谢永春在证言中称,他多次从套取财政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内拿钱供刘跃红私用,涉及金额颇大。刘跃红在法庭上承认购买红酒、红木家具等是使用了小金库的钱,认可检方指控的贪污22.8万元人民币、21万元港币。她对谢永春提出的数额不予认同,更是斥责谢永春“好卑鄙”,打着她的名义支取小金库里的钱,怀疑是谢永春挪作使用。
多名开发商卷入该案
除贪污之外,刘跃红被指控在2002年到案发之时,担任建审处长以及分管副局长期间,有10单受贿事实。涉及多次为消防工程公司、消防器材商,以及多名地产商牟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99.8万元人民币、61万元港币。
据悉,全市所有超过3万平方米的建筑,均需要通过该局消防审验。刘跃红长期手握重权,深圳多家实力雄厚的地产商也均有求于她,通过其父亲过生日、女儿结婚等以礼金的方式输送利益。
譬如,2012年春节前,刘跃红的父亲刘道太80大寿,大中华国际集团董事长黄世再为感谢刘跃红之前帮助其公司项目解决消防技术难题,并希望刘跃红对其公司房地产项目在消防审批、验收方面予以关照,以礼金名义送给刘跃红4万元港币现金。
2012年底,香港君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君临天下房地产项目消防验收不合格,在该公司董事长黄茂展请求下,刘跃红提出整改方案使得项目通过消防验收。2013年五六月,黄茂展借刘跃红女儿生子之机,在香港送给刘跃红10万元港币表示感谢。
除却地产商,她还通过向消防工程公司介绍业务,从中获利。2002年,她介绍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并承接了位于罗湖区的城市天地广场房地产项目的消防工程。事后,该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刘国祝购置城市天地广场D座3610房产送给刘跃红表示感谢,购买价款39.8万元人民币。刘跃红以其父亲刘道太名义登记该套住房,并于2013年将该套住房卖出,所得价款110万元人民币全部据为己有。

终审获刑四年六个月
此案由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定其非法侵吞公共财产共计人民币22.8万元、港币21万元。以及收受贿赂共计99.8万元人民币、61万港元。
一审法院认定其存在自首情节。刘跃红在被采取调查措施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贪污罪行属不同种罪行,对受贿罪构成自首。法院同时认定有悔罪表现,且全额退赃,判处其贪污罪与受贿罪名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处罚金40万元。
宣判后,刘跃红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记者 李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