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批民生新规11月施行!关乎你的出行、健康、钱包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6-10-31 07:1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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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办法明确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