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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假机动车销售发票将被公示针对跨省虚开假机动车销售发票的问题,国家税务局决定,自11月1日起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虚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
机动车企业如果按实际销售机动车辆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发票2次以上;
销售同一辆机动车在违规低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同时,再开具其他增值税发票造成少缴车辆购置税2次以上;
违规开具发票造成少缴车辆购置税2次以上的。
以上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