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热议
学习香港完善接驳站场公共交通
市政协委员许宜群认为,深圳北站停车场属于公用服务性质的停车场,不应该大幅提高价格,正是因为目前车站公交战场等地的公交配套不完善,才会有很多市民选择开车,建议应该借鉴香港等地的经验做法,通过完善接驳站场的公共交通对接,而不是单一通过涨价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此外,价格的制定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听取利益群体以及各界人士的意见,科学论证调价的结果和标准。
价格涨幅太高,建议调价实行限价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深圳2008年出台了《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分类对商业场所、公共场所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车站码头等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但管理办法有效期为5年。自2013年后,目前还没有出台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建议政府尽快研究对原办法延续政策还是制定新的管理办法。
北站和深圳湾停车场作为公共停车场所,这次的停车调价幅度没有实施封顶限价,其涨幅甚至高于商业类营业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确实存在不合理,建议对调价实行限价。
收费使用要有明确公示和规定
市人大代表李继潮表示,调整价格需要通过举办包括听证会、公示和征求各方意见民意调查。事实上,通过涨价来减少车辆的停放理由比较牵强,停车场的功能本来就是用于停车的,涨价后这些场所照样用于停车,而且实际上增加了停车场的收入,停车场的收入到底是归谁,归政府还是归停车场的物业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都要一个明确的公示和规定,包括上缴国库多少等。(深圳晚报记者 陈逸群 实习生 蔺晓倩 吴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