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省已发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当天上午在江苏省徐州市为申请领证的市民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与此同时,江西赣州、四川泸州等地也颁发了省内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预示着我国土地和房屋由不同部门登记发证的时代即将终结。
2015年3月2日,重庆市、山东省、广西自治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分别在长寿湖镇、青岛市和南宁市发放。
随后,浙江、贵州、福建、安徽、陕西、广东、云南、青海、宁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北京、甘肃、海南、天津、河北、吉林等16个省(市、区)也于2015年先后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据记者梳理,随着上海市在今年7月5日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而据西藏国土资源厅官网站消息,2016年2月2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和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在区国土资源厅挂牌成立,标志着西藏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