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官兵收500万放走毒枭 代理政委被落网毒枭指认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6-29 07:2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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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边防官兵收500万 放走毒枭案5人获刑

代理政委被落网毒枭指认,一审获刑12年

深圳新闻网讯 2011年7月,深圳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四官兵在查到可疑车辆后,索贿500万元便予以放行。他们未料到,其放走的车辆上坐着“陆丰大毒枭”林凯永。林落网后,指认出其中的陈姓政委,此案由此被揭出。近日,五名涉案官兵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处1年1个月到12年不等有期徒刑。

毒枭落网

指认“陈政委”

2014年,“陆丰毒枭”林凯永在陆丰扫毒行动中被抓。落网后他为争取立功,供出曾在深圳新城边防检查站遭官兵索贿。

林凯永在供述中称,当日他驾驶三菱越野车,车上有用于毒品交易的2000多万现金以及1公斤麻黄素。凌晨时分,他途经新城边防检查站时被三名边防战士拦停,随即提出拿100万放人,但遭拒绝。然后,两个边检站领导接报告来处理。林凯永供称,他对其中一名陈姓政委印象深刻,两人曾就放行金额不断讨价还价。

2014年7月28日,广东省边防总队接到省公安厅禁毒局对举报情况的通报后,派人对林凯永进行询问,林凯永准确指认出“陈姓政委”——深圳特检站新城分站代理政委陈建群。

省边防总队专案组以陈建群为突破口进行调查, 很快锁定该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涉案官兵相继投案自首。

战士拒贿

站长指示多要钱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某晚,新城边防检查站三名士兵林某乾、陈某、郑某哲查获一辆装有大量现金的可疑车辆。车上的人提出拿100万放人,但遭到三名战士的拒绝,并报告值班领导。带班干部张某野赶到现场,并通知代理政委陈建群。

陈建群随即联系站长林坤松。陈建群供述说:“林坤松说那么多现金,搞不好是一些赌场的赌资或者是地下钱庄的钱……给一两百万太少了,最好是跟他多要点。”

双方最终以500万成交,拿钱放人。事后,林坤松与陈建群各自分得160万元,带班干部张某野分得80万元,三名战士各分得30万元,林坤松的司机林锐声分得10万元。

案发后,站长林坤松一直在逃。

一审政委

获刑12年

日前,深圳中院进行一审宣判:陈建群被认定犯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同时认为,三名普通士兵林某乾、陈某、郑某哲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后,拒绝了行贿请求,向带班干部汇报,带班干部张某野也向上进行了汇报,均按流程履行了工作职责。对于上级传达的收钱放人的指示,他们并无决定权,只能服从并放行,不构成滥用职权。

但三名普通战士并因参与了分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们认真履职,拒绝贿赂,本有立功可能,因领导陈建群、林坤松等人贪念导致犯罪,固然有个人立场不坚定的因素,但其违法行为更多系外因所致,且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该院遂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张某野、林某乾、陈某、郑某哲有期徒刑4年、3年、3年和1年1个月。

记者另据悉,林某乾在案发时已经考取军校,在乌鲁木齐边防指挥学校就读,案发后他主动投案,但前程断送。(记者吴欣)

 

先前报道

深圳二线关官兵涉嫌收受500万元放走“陆丰大毒枭”

二线关官兵收500万放走“陆丰大毒枭”

查到装有2000多万元现金可疑车辆后收钱放人 原深圳特检站四官兵昨受审

2011年7月,在查到装有2000多万元巨额现金的可疑车辆后,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的几名官兵涉嫌收受500万元后,将其放行。被他们放走的,竟是“陆丰特大涉毒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林凯永。

昨日,当时涉案的其中四名官兵因被控受贿、滥用职权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查车查出2000多万现金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7月某日晚,时任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代理政治委员的陈建群、时任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综合办公室助理员的张靖野,以及士兵陈跃、林振乾、郑思哲(另案处理)等人值班,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检查来往车辆。

次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林凯永(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黑色越野吉普车经过新城检查站时被陈跃拦停,林振乾、陈跃、郑思哲等人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纸箱。

经林振乾、陈跃、郑思哲等人检查,发现纸箱内装有大量100元面额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000多万元。

 

站长指示“尽量多要点钱”

林振乾等人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带班干部张靖野报告,张靖野查看后,向值班领导陈建群汇报。

在检查过程中,林凯永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100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张靖野将林凯永的意思向陈建群报告后,陈建群将该情况报告给时任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站长林坤松(另案处理)。

林坤松指示被告人陈建群尽量多要点钱,然后让司机林某锐(另案处理)马上启程返回深圳。

索要500万,确定分赃比例

陈建群按照林坤松的指示,最终与林凯永谈妥交500万元人民币后可以放行。

林坤松还确定了自己和陈建群各分得人民币160万元,张靖野分得人民币80万元,林振乾、陈跃、郑思哲各分得人民币30万元,司机林某锐分得人民币10万元的分赃比例。

陈建群将林坤松的意思告知张靖野,由张靖野通知林振乾、陈跃、郑恩哲三名士兵搬走500万元人民币现金后,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处理,私自将林凯永放行,致使贩毒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归案,同时2000余万元毒资也未能追缴。

事后,各被告人及林坤松、郑思哲等人按上述比例进行分赃。

 

案发后当事人纷纷投案

2014年8月5日,上级专案组将被告人陈建群带走调查;8月10日,被告人张靖野向专案组投案;8月11日,被告人林振乾向巡视组投案;12月11日,被告人陈跃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莲下边防派出所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陈建群、张靖野、林振乾、陈跃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庭审直击

受贿官兵辩解:

收钱是“服从命令”

昨日在法庭上,作为新城特检站代理政委的陈建群当庭表示认罪,但对部分受贿数额表示异议。

陈建群:

我实际只收了105万

陈建群辩解说,自己只分到了105万元,没有160万元那么多。因为其中有40万元是站长林坤松以前欠他的钱,这次算还钱给他,不能算受贿款。还有15万元是因为分赃不均,林坤松又让他拿出来了,说分给其他人。

陈建群还表示,自己是军人,接受的教育就是服从上级命令,无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必须先服从再说。

 

张靖野:

受贿40万存岳母账户没敢花

案发当天新城站的值班领导张靖野,在庭上颇为自己和手下士兵感到惋惜:在部队如果拒绝行贿,并抓到如此重大贩毒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立功的,立功了就可以保送进军校,这是不少官兵的梦想。自己作为一个年轻干部,也很想立功进军校,没想到现在却成了犯罪嫌疑人。

张靖野承认自己受贿,但表示自己不懂法律,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还请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定。因为他作为值班领导,接到手下士兵汇报后,就向上级领导汇报了此事。一旦汇报后,就只能服从领导命令了。后来政委陈建群就和被扣车辆的人员单独交谈,然后告诉他们按站长指示放人,他们只能选择服从命令。

张靖野还辩称,自己虽然分了80万,但站长林坤松又问他要回了40万元,说是给司机等人分。他觉得,其实还是林坤松个人想多拿钱。

有意思的是,张靖野说他分到40万元后,觉得烫手但又不敢拒绝,怕得罪领导。思来想去,他把钱转到了自己岳母名下。“这笔钱案发前都没有动过,哪怕我结婚买房子,都没有花这笔钱,现在已经全部退赃了。”

林振乾:

最初给100万时我们当场拒绝了

林振乾在法庭上交待说,当时是特检站一共三个士兵查车,车上的人说给100万元放行,他们当场就拒绝了,并立刻上报给值班领导。领导层层上报后,最终决定收钱放行,还分给他们士兵每人30万元。

林振乾还说,自己长期在部队大环境下,已经把服从上级命令作为习惯。部队有严格的分级制度,他不可能越级去上报这个情况。作为一个以服从命令为首要的军人,他只能服从。

 

深挖

涉案毒枭林凯永系

“陆丰毒村案”主角

还记得一年多前轰动全国的陆丰“毒村”案吗?被这些官兵放走的林凯永,正是陆丰特大涉毒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本月,林凯永堂妹涉嫌替其洗钱逾亿的案件已先期在佛山审理。

陆丰特大涉毒案可以说是广东有史以来打击毒品出警规模最大、抓捕对象最多的一宗案件。2013年12月29日,广东警方出动3000多名警力,还动用警用直升机、快艇等,清剿了“广东第一大涉毒村”——陆丰市博社村。

2014年7月,陆丰特大涉毒案中林凯永等22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省公安厅移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该系列案涉案罪名达10项,涉案毒品数量(含制毒物品)近3吨。犯罪嫌疑人之一——人称“老板”的林凯永被指是“大毒枭”。(晶报记者 吴欣)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