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贡茶引发深企商标争夺战 到底哪家才是正宗贡茶?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4-26 07:44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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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茶倾城

内地贡茶饮品市场被迅速带热,没有人说得清,“御可”、“普年”等许多不同名字的贡茶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街头巷尾及各大商圈的。

夜幕降临后的东门照常汇集了从附近写字楼涌出来吃饭、购物的男男女女,几乎每家街边小吃店都围着三三两两的人。漾漾好贡茶也不例外,一如既往地需要顾客耐心排队。细心的人在等待时会发现,它的门店内多了一块告示牌。

“终审已判决,感谢中国司法”,11个加粗标红的字醒目地印在告示牌上,配图是一沓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在告示牌上方是播放着“贡茶品牌之争:奶盖贡茶终审获胜”通告的电视屏。

漾漾好贡茶获胜的是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2010年,台湾贡茶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贡茶品牌带入内地,在深圳成立了样样好公司作为中国大陆地区运营总部,并取得了漾漾好贡茶现有商标的使用权。

为了增加品牌辨识度,样样好公司选用的这组商标明显经过精心设计。商标由三个部分组成,即篆书字体的“贡茶”二字,书写成竖排并用外框圈起,框下印着拼音“gongcha”;在贡茶组合商标的下方画着一个溢出四朵云状香气的茶杯(以下称为“溢香杯”);“贡茶”二字的左边还有一个台湾地图的标志,内嵌着“漾漾好”3个楷体字。此外,样样好公司还将“溢香杯”单独注册为商标。

带着这组独特的商标,漾漾好贡茶在大陆的扩张如雨后春笋。不到1年时间,其在中国大陆自营及通过加盟设立的门店达270余家。它的快速发展带热了内地的贡茶饮品市场。没有人说得清,“御可”、“普年”等许多不同名字的贡茶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街头巷尾及各大商圈的。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