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状告
“宜停车”APP侵权
张先生是“基于客户端的停车计时方法”发明专利权利人;“宜停车”APP则是由深圳市交通管理中心推出的用于路边停车的手机软件,可供车主下载至手机,地感埋设于停车泊位,后台服务设置于交通管理中心。
为此,张先生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申请书》,认为交通管理中心侵犯其发明专利,请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交通管理中心侵权,并立即停止侵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后,认定交通管理中心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对张先生的全部请求不予支持,并于2015年1月作出相关行政处理决定书。张先生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一审认为
两者技术有别
深圳市中级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依法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虽然同为停车计时,但张先生的专利为人工输入,“宜停车”APP为地感感知,前者受人为因素影响,后者能够保证停车计时的客观精准,不会因车主遗忘而导致多计时收费。因此,二者的技术效果完全不同。
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