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理 交个人处理每次罚2000元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4-19 07:26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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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从事餐厨

垃圾收运罚5万

为从源头上阻断地沟油流向餐桌,从4月7日开始,我市组织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含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厨垃圾排放情况,督促其按规定向城管部门申报餐厨垃圾产生量,与辖区特许经营企业签订收运合同,配备标准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规范台账管理。

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运或者处理活动的,暂扣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处以5万元罚款,再次被查处的,处以10万元罚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拒不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处以2000元罚款,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的,每次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食堂、餐厅违反规定的,除进行上述处罚外,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对于餐饮单位的执法,本月为宣传过渡期,如果排查发现未签订收运合同的企业将及时督促整改,处罚将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展望

餐厨垃圾收运合同 有望成开餐馆必备条件

我市市场监管委将严厉打击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用油进行执法抽检。督促餐饮单位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收运合同,不签订收运处理合同的在提出“食品安全量化考核等级A级”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申请时不予批准。同时,为形成长效机制,该委还在探索将餐厨垃圾收运合同作为餐饮单位申请餐饮许可证的准入门槛,目前正在与市法制办进行协调,将其纳入前置许可条件。此外,记者还在会上了解到一个好消息,目前我市疾控中心已经探索研究出一套地沟油筛查方法,计划在全市进行试点排查,对地沟油进行全面狙击。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