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种:深圳老旧住宅“病缠身” 居民住得很闹心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4-18 07:4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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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固化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安全事务责任

现行法规规定,小区公共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业主,实践上不具操作性。小区公共安全无法追责。业主大会通过招标,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安全事务责任,真正固化小区治安、消防、电梯、水电气、危险边坡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

5 推行自营式物业管理

罗湖现由街道和社区负责的“守护岗”小区104个,是基层社会治理必须覆盖的盲区。由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愿意管理,l罗湖把业主、住户组织起来,制定“自营管理公约”,通过楼长实行自主管理。通过市政府颁布的“民生微实事”方案,给予相应补贴,整体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6 支持区人民法院组建“物业管理(房地产)审判团队”

过去物业管理案件的受理立案具有随机性,审判团队不确定,审判效率不高,审判尺度参差不齐。区人民法院通过建立专业审判团队,按照轻重缓急,引导司法解决物业管理矛盾逐步成为主渠道。(采写:谢银波 摄影:金羽泽)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