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监局:
相关立法正处于立法修改的讨论环节
晶报记者从深圳市卫生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深圳卫生行政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多种举措以遏制虚假医疗、过度医疗等行为现象,但目前,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对过度医疗、医疗欺诈有明确定义与处罚条款,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造成有关部门在处理相关情况时遇到较大困难。
市卫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引导,进一步引导行业自律、引导医疗行业诚信经营。市卫监局开发的医疗机构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即将投入使用,要求医疗机构定期进行自查并通过该系统如实上报,从而提高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的水平。同时还将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以促进医疗行业自律、规范地发展。
记者从市卫监局了解到,《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已于3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正处于立法修改的讨论阶段,并有望推出施行。这些法律法规的推出施行,有望对虚假医疗、过度医疗、医疗欺诈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