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套小公寓惹上一堆烦心事 龙岗一购房者质疑卖方耍无赖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3-09 07:4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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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很想不通,这个条款实际上是约束卖家的,而且只晚了一天也没对卖家造成任何实际上的损失。”徐小姐之后便一直联系卖家要求交房,但每次都被卖家推脱,卖家的租客依旧租住在这套已经过户给徐小姐的公寓内。

无奈之下,徐小姐向中介方中原地产求助,中介表示由于已经过户,产权所有者为徐小姐,在此情况下,徐小姐可以通过断水断电等方式收回自己的房子。“我也和卖家那边的租客沟通了,希望他要么把租金转交给我,要么把房子交给我,但是租客都不肯。”徐小姐在咨询过律师后,在物业和民警的见证下,在去年12月26日对房子断水断电并换了钥匙,清走了卖家的租客,并将房子再次出租。

卖家称受损失 多次向买家要赔偿

徐小姐清走了卖家的租客并收回了房屋,但此后卖家通全球公司的法人代表龙静却一直在向徐小姐索要赔偿。

根据双方的短信往来,龙静称公司向被赶走的租客赔偿8000元,自己被扣年终奖23000元,由于买家徐小姐未能按时前来收房且赶走了卖家的租客,损失的3万余元应由徐小姐赔偿,否则绝不罢休。龙静还多次用污言秽语对徐小姐进行威胁和人身攻击,称“绝不会让你有机会出租房子,要骚扰你租客一年,必要时将使出大动作。”

徐小姐告诉记者,龙静已两次用502胶水封堵公寓的锁芯,3次在公寓门上张贴“业主欠款!此房在打官司!”的标语,严重影响了自己和租客的正常生活。

对此,徐小姐多次向中介方中原地产求助,但中介认为这是卖家的问题,中介也管不了,让徐小姐自行处理。“中介还建议我管不了就忍着,让我出钱算了。”徐小姐表示,中介似乎在为卖家说话,让自己难以理解,合同里中介应一直服务到最后交房。此外,由于该套公寓为公司产权房,结果徐小姐多交了一万多元的税费,而事先签合同时中介并未告知,“感觉是哑巴吃黄连,最后也没办法。”

徐小姐表示,咨询过律师,虽有胜诉把握,但需自己承担上万元的律师费,且按照合同规定,如卖方每晚一天交房,都需支付房价的万分之四的违约款,而法院判决只会赔偿万分之二。“找法院费时费力,算下账又觉得不划算。”面对卖家龙静不停地索要钱财,徐小姐不知道该怎么办。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