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公园内有四处私人会所?
深圳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分别回应称,其中两处为涉水管理用房,并未擅占公共用地;另外两处场所改造后重新开放
东湖公园内有四处私人会所?深圳市水务局近日解释称,其中两处地块均为涉水管理用房,并未占用东湖公园公共用地;另两处茶室,市城管局解释称,其中一处茶室餐饮服务已关闭,转为员工宿舍及书画展览服务。另一间茶室则对外开放,按大众消费水平收费。
2014年中央出台《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要求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具有社会公益属性,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侵占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