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面坍塌 主因在人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6-02-18 08:0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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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福田区新洲路和梅华路交界处发生地陷。(资料图片) 深圳商报记者 林晓斌 摄

 

● 建立防治体系,投入24亿元专项资金

地陷风险并非是一个部门的责任,涉及水务、轨道、交通、规土、住建、供电、燃气等方方面面。横岗“5·20”地面坍塌事故之后,2013年8月30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地面坍塌事故防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成立深圳市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编办、发改委、财委、规划委、交委、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法制办、应急办、轨道办、工务署、档案局、地质局、市地铁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等十余个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随后,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挂牌成立,同时,还组建了一支由30多位专家组成的队伍。自此,深圳市地面坍塌防治体系基本形成。

通知还提出市、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连续三年安排地面坍塌防治工作专项资金,保障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顺利推进。为此,政府拿出了24亿元专项资金,用三年时间整治地陷。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