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评估39处“安全偏小”
6座在用余泥渣土受纳场位置示意图
光明“12·20”事故后,深圳成立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整治专责小组,并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岩土专家刘国楠研究员为顾问,制定《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边坡安全性评估工作大纲》,对全市在用、已封场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和其他规模较小的渣土堆填场及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性调查评估,其中包括6座在用且已办理相关手续的余泥渣土受纳场、13座已封场余泥渣土受纳场、13处生活垃圾填埋场(3处在用),其余119处为规模较小的渣土堆填场。
6座在用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评估结论是:各受纳场建设、施工、运营等主体单位明确,运行管理基本有序,现状总体上安全,可继续运行使用(坪山新区坑梓沙田秀禾路受纳场库容满已启动封场)。
专家评审意见:评估结论为“安全”的53处,“基本安全”的58处,“安全偏小”的39处(另有一处为寮坑水库,由水务部门管理,本次未进行调查评估);对于评估结论安全的,按照正常管理要求巡查、巡视,对重要边坡进行监测;对于基本安全的,主体单位按照评估建议进行整改;对于安全偏小的,应进一步开展勘察、分析评估、设计和整改等工作。
6座在用余泥渣土受纳场基本情况及安全性调查评估结论
龙岗区新坑余泥渣土受纳场
评估单位: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龙岗区新坑受纳场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设计库容约200万立方米,现剩余库容约100万立方米。
评估结果:
边坡现状基本安全,可以继续运行。
监管单位:龙岗区城管局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市政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