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坪山办: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有新规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15-03-24 08:36
分享: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刘雯琪 通讯员 黎飞 陈文洁)“辖区相关进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法规变化,按最新管理规定申请特殊物品检疫审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坪山新区办事处获悉,自国家质检总局重新修订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下称《规定》)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了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极大促进了新区企业特殊物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规定》在检疫审批、检疫查验、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出入境的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给出了新要求,突出了特殊物品货主或其代理人的责任。同时,特殊物品的审批权限改为由入境特殊物品目的地、出境特殊物品货主或其代理人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期根据特殊物品的不同种类由原来的90天分别调整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且有效期内特殊物品可分批核销使用,提高了特殊物品的通关效率。

生物制药是坪山的重点战略性发展产业,也是四大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新区已建成集总部、研发、生产和产业配套于一体的国家生物产业核心聚集区,每年有大量需要卫生检疫的特殊物品进出口。深圳检验检疫局坪山新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辖区进出口企业建立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生产、审批和销售特殊物品。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