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调节费咋收?17代表参与听证5小时 聚焦5焦点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8-22 06:58
坪山新闻网
分享:

 听证代表、政协委员卓睿指出,政策推行的试错成本已经远远大于过去,相关部门执行时一定要慎重。   

焦点四:以收费治理交通 为何不让市场去调节

回应:市场化形式无视公共利益平衡社会资源

郭伟表示,停车场经营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应该用自由竞争的方式进行收费,政府应该放开价格管制,这也会促使停车场经营者不断挖掘现有资源。但停车调节费全部被财政收走,可能导致2/3的停车位没有人停车。

颜雪明指出,用经济杠杆加大私车使用成本,最有效公平的方式,就是让市场之手发挥作用,可是在深圳,从住宅小区到经营性停车城,收费标准一直由政府控制,这样不仅违反价格法,也使市场机制不能发挥调节作用,也是深圳机动车暴增的直接关系。今天要控制汽车增量,最佳方案仍然是遗老市场。一边继续不让市场发挥作用,一边又要加大行政收费,这两手都是行政之手。

“放开价格管制,在市场作用下,供需自然找到平衡点,无需政府伸出行政之手,汽车使用成本就增加了,私人保有汽车的数量自然会下降”,颜雪明表示。

听证代表、政协委员卓睿则表示,停车场收取调节费是可行的,但也是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如果5年以后,通过这个行政手段治堵效果得到体现,我们是否可以考虑撤销这个行政手段,放开价格让停车场自行调节”。

在听证会的辩论环节,车小平专门就这一问题进行回应,他表示,所有停车场采取市场化形式收取费用弊端明显,车场根据经营活动自主定价,虽然对资源配置非常有效,但市场倡导利益宗旨对资源有效分配,无视公共利益平衡社会资源。

车小平表示,市场方式对于治理交通拥堵不一定有好处,如果开放给市场主体来调节自主定价,弹性会非常大,不能达到调控交通的目的”,“调节费属于宏观调控,为了提高小汽车的使用成本,减少拥堵,在我们行政手段这一块,完全可以客服克服”。

焦点五:政府机关停车场未纳入收费范围 有失公平

回应:将考虑将政府机关停车场纳入收费范围

听证代表颜雪明指出,按照目前收费方案,负担最重的,是那些不得不利用营业性停车场的人,影响最小的是单位有免费停车场和有车补、停车费可以报销的人。这样的政策一出台,明显一部分人受损一部分人收益,而且受损受益完全取决于其身份,这样的制度有失公平。

“我们测算,有90%的私家车是停入收费性停车场,大概224万车,每天停10个小时,100元停车费,另外10%的是公司机关有免费停车场的人”,听证代表李黎指出,10%的人享受了停车调节费政策带来的便利,却不用支付任何费用,这样一来有失公平。

颜雪明建议,深圳的行政、事业单位有很多车位,这些车位可以工作日保障办公,夜晚和节假日对市民开放,按照市场标准收费,还能增加财政收入。

听证代表卓睿建议,在经营性停车场征收调节费之前,建议政府机关的停车场可以先开放。

车小平回应,政府机关的非经营性停车场将会对公共开放,未来深圳将考虑将政府机关停车场纳入收费范围。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