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委:
明年底低踏板公交比例或达50%
记者获悉,2010年3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的《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解决残疾人出行难方面做出了许多详细规定,其中,对无障碍车辆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比如,根据《条例》第27条规定,公共汽车和出租小汽车经营者应当配置一定数量供轮椅乘客使用的无障碍车辆,无障碍车辆停靠的公交站台,应当建设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
昨日,巴士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公司已经采购并且投入了一批无障碍公交大巴,方便乘客上下车。不过,该负责人也坦言,由于这种大巴采购的价格比较高,未来在采购车辆时只能尽量考虑多购置拥有无障碍设备的公交车辆,然后根据乘客的出行特点和需求,投入到最需要的公交线路当中去。
记者还从市交委公交处了解到,去年年底,深圳已经投放100辆无障碍出租车,而近年来我市采购的新能源车辆全部是低踏板车型。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底,深圳将力争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至50%,“随着新能源车辆和线路的逐步增加,相信这种新能源低踏板车型的车辆会越来越多,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多人性化的公交服务。”该处负责人表示。
此外,市交委召开的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透露,为方便残疾人士乘坐公交,今年我市还计划在500辆以上公交车辆安装公交无障碍导盲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