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近期选举6名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
现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5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选举6名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名额173名,目前实有157名,空缺16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坪山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一、同意选举6名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
二、授权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按照《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主持代表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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