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以及刘玉红的辞职申请,经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刘玉红辞去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现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0日
关于接受刘玉红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0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玉红辞去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区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刘玉红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本决定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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