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受疫情影响小区封控,隔离在家的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2-04-1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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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单·深圳新闻网2022年4月15日讯(记者 杨涛 通讯员 杨昌洪基本案情:近日,坪山区司法局驻碧岭街道的法律顾问在汤坑社区接待一起工资争议纠纷咨询。某公司人事张某称,2022年3月14日至18日,深圳市因疫情防控需要封城一周,同时汤坑某小区因疫情而暂时被封,故居住该小区的公司员工居家办公,但是存在部分人员无实际的工作成效。解封后,公司部分员工索要在此期间的工资,因此,公司人事张某来电咨询该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对于上述情况,依据《关于涉新冠肺炎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第37点: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的应正常支付工资。具体到本案,公司通知为居家办公且安排了工作任务,因此对于这部分员工应当严格执行正常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9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在本案中,因停工停产期限未达到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标准,因此公司应当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案例点评:法律虽对居家办公相关薪酬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受疫情反复影响,多数小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经济效益低下,工资发放困难。对此类情况不能单纯、严格地参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我们支持员工维权,但也不能给企业施加过大的压力,此类情况建议双方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编辑:俞沅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