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窗口”和“名片”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21-09-13 09:22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 姚龙华

深圳官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9月10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动员全市上下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法者,治之端也。40多年来,深圳的法治建设始终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深圳积累的“十条宝贵经验”之一。深圳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扛起法治先行示范的重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落子;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双改”示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生动的实践。

要做到落子有声、实践突破、先行示范,意味着深圳要勇闯改革深水区、开放最前沿、创新无人区,方方面面都需要法治的强力支撑与保障引领。用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的话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探索,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执法治利剑,开示范之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是中央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要战略意图。深圳要紧紧围绕“国之大者”,聚焦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重点任务,强化“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法治领域试点改革和制度创新,尽快推出一批成效显著、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项目,推行好经验好做法的双向复制、多向复制、串珠成链,增强法治建设的整体效应、战略效应和辐射引领效应。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必成于实。此次会议上,深圳市委拿出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宣示了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感紧迫感抓落实的信念决心。任务分清楚、责任落具体、标准定清晰、考核抓起来,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把深圳建设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地和精彩演绎地。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