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院:20天审结24宗涉著作权案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21-06-22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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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6月22日讯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王文燕 刘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满足创新发展的新需求。日前,坪山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天内高效审结4批共24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经香港某娱乐公司授权取得涉案492首音乐电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2021年5月7日至10日,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将深圳某娱乐公司等4家KTV告上法庭,诉称该4家KTV未经原告许可在营业场所复制涉案音乐作品并对外提供营利性点播,侵犯了其复制权、放映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坪山法院受理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鉴于KTV晚上营业的特性,速裁庭组织工作人员晚上逐一到被告营业场所送达。2021年5月26日至28日期间,坪山法院陆续对4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经过法官析法明理,耐心协调,当庭调解两批系列案件,而另外两批系列案经调解无果后当庭宣判,全部案件皆在20天内审结。

自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来,坪山法院严格落实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第一时间将小标的额的知识产权案件纳入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范围,采取措施提速增效,大幅压缩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