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全覆盖巡查!坪山区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1-06-0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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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杨涛)疫情期间,购买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片)等37种药物,都须实名登记!据了解,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制定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自5月29日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目录涉及20种中成药和17种化学药,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对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持续筑牢疫情监测的“哨点”防线。截至目前,完成全区284家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全覆盖。

坪山区坚持线上线下闭环管理,切实做好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织密织牢疫情防护网。强化智慧化信息化防控监测力度,利用市疫情防控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在药店安装无感测温设备平台前端,收集进店发热人员信息和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平台后端自动将信息推送到网格办系统开展后续核查,形成闭环管理。

加大对药店的拉网式现场巡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284家零售药店开展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情况,开展拉网式现场巡查,重点对七日内未登记上报购药人员信息的药店开展检查,对执行措施不严的药店,责令停业整改,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药店予以严肃查处。

编辑:邱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