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杨涛)2020年以来,坪山区民政局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照《坪山区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做好未成年人相关工作。
做好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目前,坪山区共有6名困境儿童,均已按政策申请困境儿童补助,其中4名为低保家庭困境的儿童每月共补贴2921元;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补助1839元;1名儿童已被评为特困供养人员(双重身份),每月发放基本生活供养金和照料护理供养金共2620元。并在各街道、社区指定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具体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2019年11月中旬,依托区养老机构颐康院(公建民营)设置了坪山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11月19日正式挂牌,该中心设立位于颐康院二楼,分别有男、女两间房间,并配置床、被子、柜等生活用品。
做好孤弃儿童权益保障。积极稳妥处理一宗被遗弃儿童事件,5月2日,坪山高铁站附近发现一名被遗弃儿童,经区民政局协调,将其临时安置于坪山区人民医院,并聘请护工专门照护,同时联系公安部门帮其寻找监护人。经核查,该名儿童不属于坪山区户籍居民,且常住地亦不在坪山辖区范围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区民政局积极协调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将其接回救助安置,确保该儿童合法权益尽早得到保障。
协助做好辖区未成年流浪儿童权益保障。因坪山区目前无儿童福利院及救助管理站,对于辖区未成年流浪儿童,6周岁以下由区民政局协调、公安护送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7-14周岁由区民政局协调、公安护送至市儿童福利院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