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坪山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12-1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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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坪山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坪山文化聚落会议中心召开,坪山区扫黑除恶办、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现场介绍坪山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新闻发布会内容实录:

主持人: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坪山区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我是坪山区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助理余雁刚,首先向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之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按要求深入开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经过这一年来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文兴先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玉芝女士,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段伟先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京怀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坪山区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有请林文兴副书记向我们详细介绍一下2019年坪山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情况。

区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文兴: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年,是承前启后、深挖根治、重点攻坚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开展重点攻坚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经过这一年来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全区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1个(2019001号专案),该案是我区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第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3个,网络贩枪团伙1个,涉黑恶九类案件犯罪团伙15个,侦破各类涉黑恶案件53宗,刑事拘留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51人,逮捕101人;两抢、两盗、八类暴力警情分别同比下降80%、31.38%和41.25%。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黑涉恶7件25人,起诉涉黑涉恶1件13人。区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3件11人。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0宗10人。区扫黑除恶办接收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4条,转办线索1条,均已全部办结。区扫黑除恶办受理线索共81条,线索办结率为92%。

具体工作成效有以下几点:

一、“打财断血”“打伞破网”

1.“打财断血”:今年以来,区法院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目前已执行到位罚金共计29501.06元,剩余部分已移交执行部门予以执行。

2.“打伞破网”:全区共查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宗10人。今年以来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人数均已超2018年全年数。

二、专项整治方面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六个强化”的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市公安机关“飓风专项行动”综合考评禁毒专项中,坪山公安分局排名全市第二;黄赌打击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2.行业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区卫生健康局共排查涉嫌无证行医场所586户次。办理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9宗,罚款人民币7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120元,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13次,取缔“黑诊所”8间次,没收药品54箱、医疗器械15件。医疗机构监管覆盖率100%,医疗卫生投诉办结率100%,医疗欺诈举报零发生。区公安分局在涉枪涉爆专项整治中打掉网络贩枪案件1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黑煤气”专项整治中共查处黑煤气窝点80个,查扣煤气瓶966瓶。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开展泥头车整治统一行动共29次,行动设点116处,检查车辆19875台,查处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共6787宗。坪山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检查各类场所及车辆951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9502(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0750处,实现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99.9%,立案行政723件,行政处罚单位536家,行政罚款315.59万元。区民政局在控制操纵路边乞讨人员、流浪汉等非法敛财专项整治中,共排查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5人次,无发现涉黑涉恶情况。各个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有力推动我区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群服务中心进民生领域“五进”市场,搭建“党建+市场”共建共治共享主阵地,目前全区13个农贸市场(菜市场)党群服务站已基本建设完成。

2.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社区党委“一社区一品牌”党建项目选题内容,推动社区党委创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模式,将扫黑除恶战果、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宣传到基层党员群众中去,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

四、法律政策宣讲教育方面

1.举办“扫黑除恶”主题巡回展。深入各街道、社区,开展为期共30天的主题巡回展活动,通过图片展示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平安家园、平安学校、禁毒五个方面内容,形象生动地宣讲了“扫黑除恶平安创建”主题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成效,为辖区群众学习、了解扫黑除恶和平安创建相关法律、政策提供了平台和窗口,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2.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讲师团,全面铺开“扫黑除恶”主题系列讲座,在全区23个社区、37所中小学校、14个市场开展轮回宣讲,保证专项斗争宣传触角100%覆盖我区所有社区、学校、市场。

3.大力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今年发放举报奖励金共计14.4万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

非常感谢林文兴副书记的介绍。下面有请王玉芝副局长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摸排打击方面的成效。

坪山公安分局副局长王玉芝: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坪山公安分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此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挥摸排打击主力军作用,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有力地守护了辖区安宁,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打击效能提升,线索摸排成效显著

(一)扫黑除恶攻势凌厉,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战果。今年以来,我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1个,涉黑恶九类案件犯罪团伙15个,“套路贷”团伙3个,成功打掉了社会影响重大的安某心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等一批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今年以来,分局共立涉黑恶案件87宗,同比下降11.22%,涉黑恶犯罪明显减少,刑事拘留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51人,逮捕101人,累计抓获涉恶重点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10名,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全部追逃目标,追逃成功率达到100%。通过扫黑除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坚持细实兼顾,对每条线索均组织专门力量摸排核查。今年以来,分局共受理部门转交、工作发现、群众举报的涉黑恶线索60条,已办结57条,正在全力开展核查工作3条,其中中央督导组督办,公安部督办,省厅督办、转办的各类重点涉黑恶线索已全部核查完毕并申请了办结,线索考核排名我局在全市十个分局中排名第四。根据《坪山区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2019001”专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发放奖励金14.4万,通过奖励金的发放进一步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这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在这里,我们也借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呼吁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犯罪线索,踊跃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对接上级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分局常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局党委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副区长、分局局长宋逸阳同志亲自担任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单位、派出所“一把手”为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在专项斗争不断深化推进,对扫黑队伍建设和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分局成立了扫黑除恶攻坚队,主要负责疑难线索核查、重大案件侦破等工作。截止目前,攻坚队成功侦破了我区第一个线上、线下同步放贷的套路贷专案和“201900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取得了显著战果。

(二)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与其它部门高效联动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坪山警方着眼明年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目标,打防管控建多措并举,着力构建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通过在摸排打击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行业监管和治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工作建议,并向相关部门移交建议函,推动坪山区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共治、共建、共管的良好治理模式。公安分局同区检察院、法院建立扫黑除恶“公检法”一体化工作模式,动态掌握具体黑恶案件的办理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公安分局积极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在侦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时若发现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将及时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广泛发动群众,新型犯罪专案攻坚

(一)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分局通过在各类场所和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扫除恶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呈现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具体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我局发动全体民警、辅警深入社区、工厂企业、行业场所,摸索出一套“走、听、宣、教、排”的涉黑恶线索摸排战法,基层警力深入到社区群众当中掌握第一手情况,持续营造全民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民生领域黑恶犯罪,强化新型黑恶犯罪打击能力。分局要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霸”、“市霸”、“地下执法队”等黑恶势力集中优势力量进行专项打击,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获得感提升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果的重要标准。要建立健全新型涉黑恶犯罪的分析研判机制,开展前瞻性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坐大成势。重点打击网络敲诈、虚假诉讼诈骗、“套路贷”、“校园贷”等新型黑恶犯罪。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主持人:

非常感谢王玉芝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有请段伟庭长介绍坪山区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案件受理办理情况。

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段伟:

各位领导、同事、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大家上午好!我是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段伟。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由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我院在区扫黑除恶办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又要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推动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推动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现将我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2019年是扫黑除恶“深挖根治”的关键之年,是涉黑恶案件集中进入法院审判环节的“大会战”之年,法院是“主战场”。我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省委、市委、区委领导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把好案件的法律关、证据关、事实关和程序关,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召开了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部署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根基。

二、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业务指导

1.已受理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已审结3宗11人,审结案件均为恶势力犯罪。其中6人犯寻衅滋事罪、3人犯敲诈勒索罪、2人犯寻衅滋事罪和抢夺罪。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6人,占比54.55%,无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于刑事处罚等情形。涉案财产中属于被害人的财物均已悉数归还被害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目前已执行到位罚金共计29501.06元,剩余罚金经我院执行部门多次追讨,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已裁定终结执行。在已审结4宗案件中,涉及未成年案件2宗,其中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1宗,涉及未成年人人数共计15人,均为在校学生。被告人为未成年的1宗,该3名被告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为切实保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我院积极联合点亮新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上述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并逐一进行心理疏导,让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关爱,重回社会正途。

未办结案件1宗,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将于近日择期宣判。

三、扩大宣传成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1.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弘扬社会正气

我院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平台”的方式,争取最大的社会宣传效果。目前,我院扫黑除恶方面的宣传报道共计99篇,其中报纸报道1篇,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端报道共计98篇,印发宣传资料共计5000份。

2.开展了“宣传扫黑除恶,共建平安坪山”主题讲座普法活动

我院扫黑除恶讲师团积极配合区扫黑除恶办,定期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目前我院讲师团成员已开展了7场“宣传扫黑除恶,共建平安坪山”主题讲座,结合我院审判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向人民群众讲解了黑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普及了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知识,解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疑惑,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参与本次主题巡回展启动仪式

6月18日,由坪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扫黑除恶平安坪山”专项斗争主题巡回展启动仪式在中心公园广场举行,我院话剧社受邀作为表演嘉宾参与本次主题巡回展启动仪式。在本次启动仪式上,我院话剧社创新思路,结合典型案例,以剧说法,通过自编自演的小话剧向群众生动展示校园暴力、盗窃、教唆犯罪等黑恶现象,并现场解释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依据,引导群众积极与黑恶势力做斗争。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长效常治年。我院将坚持以边扫边打,边整边建为工作原则,梳理提炼在专项斗争中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进一步坚守政治担当,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争一流”的使命感,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采取更精准,更有力措施,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坪山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持人:

非常感谢段伟庭长的介绍。下面有请胡京怀副检察长介绍坪山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

坪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京怀: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坪山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坪山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中央、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核心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自觉融入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12月10日,我院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2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件13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我院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线索管理规定》等文件,先后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研究部署,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严格依法办案,确保精确打击。在办案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批捕、起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程序公正、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宽严相济,既不降格处理,又不拔高凑数,准确界定案件性质,确保打得准打得狠。

这里重点通报一下我们坪山区第一宗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安哪心等人涉黑案。今年4月18日,我院受理该案,公安机关共提请逮捕43名犯罪嫌疑人。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依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层报深圳市检察院和广东省检察院同步审查。经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该案在批捕阶段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我院依法批准逮捕13人,不批准逮捕30人。该案既是我们坪山区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也是深圳市第一起经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涉黑案件。为确保对黑恶案件打准打狠,我院加强了对该案捕后侦查取证的指引,开列详细的证据清单,指派业务骨干多次与公安办案人员在侦查方向、收集证据、完善事实等方面深入沟通并提出明确意见,确定了案件突破口,指明了侦查方向。同时,我院与坪山公安分局联合发出公告,向全区公布安哪心团伙的相关案情,并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务求打准打实。9月23日,我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罪名批准逮捕了本案第二批呈捕的犯罪嫌疑人冯成功等4人。9月25日、11月22日,坪山公安分局先后将安哪心等9人、冯成功等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三、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广泛收集线索。为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我院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上开通举报栏目,在坪山区主要干道公交站台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同时,我们选派四名资深检察官参加了区扫黑办的普法宣讲团,多次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讲座,大力宣传专项斗争有关情况,普及法律常识。

四、注重协作配合,合力打击黑恶犯罪。加强检察院内部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全流程案件排查,梳理排查近年来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努力从检察环节发掘涉黑恶案件线索。作为成员单位对区扫黑办工作给予高度配合,安排高素质检察人员到扫黑办专职从事相关工作,与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建立工作会商和线索移交机制,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深挖彻查,着力破网打伞,加强综合整治,推动源头治理,同时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实时监督,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的介绍到此,谢谢大家!

主持人:

非常感谢胡京怀副检察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深圳商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是如何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高效联动,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

坪山公安分局答:一是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剖析发案原因,查找行业领域治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主管部门,并向相关部门移交建议函。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和坪山区扫黑办分别致函,在线索深挖、联合打击、漏洞通报、定期会商、督促检查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公安分局同区检察院、法院建立扫黑除恶“公检法”一体化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涉黑恶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机制。同时,公安分局积极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在侦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时若发现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将及时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今年的11月28日,我局与区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定期会商,分局向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今年以来侦办涉黑恶案件的总体情况,双方就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机制等进行了协商,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扫黑除恶攻坚战中,“打”是方法、是路径,“建”才是目的、是宗旨。扫黑除恶不能单靠公安一家之力,希望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不断深化合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进专项斗争在我区深入开展。

深圳特区报:目前已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仍有部分被告人的罚金未执行到位,却已经终结执行程序,请问区法院下一级段对未执行到位的罚金有什么应对措施呢?

区法院答:感谢提问。目前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已被我院执行部门冻结,我院执行部门已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相关被执行人均已被限制高消费、拉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于下一阶段的应对措施,我院执行系统每半年会统一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如有发现,执行系统会自动反馈给我院执行部门,执行部门会针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有效控制,恢复执行程序,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南方日报: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具体办案中如何确保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犯罪?

区检察院答: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既依法严惩,又坚持客观实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能,坚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始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强化对侦查取证的指引,对事实清楚的黑恶犯罪案件,不纠缠细枝末节,依法从快作出批捕、起诉决定,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二是加强检察监督,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做到100%提前介入,严格执行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制度,坚决纠正各类违法办案行为,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确保专项斗争严格依法开展。对于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不属于黑恶犯罪的案件,坚决不予认定。

三是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始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充分保障辩护律师权益,坚决防止人为拔高,绝不迁就凑数。如在办理安哪心等人涉黑案件中,因认定相关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不足,我院依法不批准逮捕30人,确保准确打击犯罪。

四是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纪委监委、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就黑恶犯罪案件的办理、移送等具体问题进行协商,对案件的办案规律、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协力打击黑恶犯罪。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提问,感谢大家对坪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支持。也请各位媒体朋友就坪山区2019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成效、体制机制的创新等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感谢林副书记、王副局长、段庭长、胡副检察长参加发布会。

今天的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是坪山区2019年年底系列发布会的首场。从本周起,我们将以每周两场的频次,就2019年以来,坪山区在经济、社会、法制、民生、文化等各领域取得的成绩向全社会展示,同时就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回应,希望媒体朋友们积极参加系列新闻发布会,开展更多的宣传报道。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