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星期六
坪山法院:新生女婴被弃垃圾桶 法院依法撤销生母监护资格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9-10-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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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刘钢 通讯员 于雪 )近期,坪山区人民法院对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下文简称:救助中心)申请撤销肖某监护人资格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肖某因抛弃刚出生的女儿至垃圾桶,经法院审理后被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

2018年8月9日,坪山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案称,坪山公园门口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女婴,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连脐带都未剪断,身上满是血污,双眼还未完全睁开,正虚弱地啼哭着。

很快,民警在某旅馆找到抛弃该女婴的肖某,当时肖某精神异常并拒绝承认刚生过小孩。后经DNA亲子鉴定,肖某与女婴符合亲生关系,女婴生父不明。当日,女婴被送至坪山区人民医院救治。

今年1月22日,女婴出院后被送至救助中心,由该中心进行临时监护。经查,该女婴非肖某丈夫亲生,肖某的丈夫、父母及妹妹均表示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抚养该女婴,明确放弃今后对该女婴的抚养权。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定肖某患有“其他非器质性精神病性障碍”,对抚养小孩存在限制行为能力,且肖某下落不明。

坪山法院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法官卢好为了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女婴的权利,分别走访了救助中心和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了解女婴目前的生活状况、社会福利中心的环境等。8月21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书面意见,同意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担任女婴的监护人和收留抚养女婴。

经审理,法院认为肖某系女婴的母亲,具备一定的抚养小孩的能力,其作为该女婴的监护人遗弃该女婴,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13个月,致使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不宜再担任该女婴的监护人,坪山法院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本案中不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个人或组织,故法院指定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女婴的监护人,对女婴进行收留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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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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